【本報訊】受武肺疫情打擊,本港失業率高企,長者僱員成高危被炒對象。任政府外判清潔工逾七年的71歲張婆婆控訴,上月因工作未穿反光衣,遭上司即時解僱,公司涉拖欠代通知金,她事後得知同期另有九名年長清潔工亦被炒。有關注團體批評,本港勞工法例未對外判工提供足夠保障。
追討代通知金
張婆婆2013年起任職食環署外判清潔工,負責長沙灣街道清潔工作。隨着合約每兩年轉換不同承辦商,她先後轉職三間清潔服務公司,去年6月起受聘於「萬成清潔服務公司」,每周工作六天、每日九小時,月薪約10,671元,但任職未夠一年便被辭退。
她指被炒當日如常工作,惟天氣炎熱致汗水沾濕制服,遂趁午膳洗滌衣物,因反光衣晾乾需時,未能等及便急須重返崗位,未料判頭指其犯規即日解僱。張婆婆最後只獲發還部份日薪和年假補償,未獲防疫抗疫基金每月1,000元津貼之餘,公司亦拒付解僱代通知金。
港府2018年起改革外判合約制度,訂明工人入職滿一年,即可獲年薪6%的約滿酬金。協助事主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衞東指,僱主在張婆婆入職近一年時藉詞解僱,明顯為逃避支付約滿酬金,更乘人之危機拒賠代通知金,事主已向勞工處追討。他指法例對外判工的保障不足,按《僱傭條例》需按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僱主才可就無理解僱向僱主提出補償申索。
「萬成清潔服務」回覆稱,已就個別事件聯絡員工並將會面,現階段不便透露太多詳情,但指公司是按實際需要和外在環境等因素,作出招聘和解僱安排,做法符合相關法例。
■記者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