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湊仔湊女之間忙裏偷閒,與幾名波友茶聚。幾名中佬,異口同聲,頻說「餓」到飛起;餓的,是波。無波睇固然悶透,無波打卻是更慘。今時今日,抗疫最為重要,但限聚令之下,試可考,學可返;主題公園重開,書展如期舉行,偏偏球場就重開無期。如此決定,實在令人非常摸不着頭腦。
更令人費解的,是許多康文署設施都已重開,就連室內羽毛球場都可使用,籃球場卻遲遲未解封。就把這當成一道簡單數學題吧:本港一般室內體育館的籃球場,本身由四個羽毛球場組成。若以人數作準則,說要減少聚眾降低風險,籃球足球的危險程度似乎不比其他項目更高;而假日泳池海灘人頭湧湧的場面,相信最近大家都有見過。
無意針對任何一項運動,但所有事情只要標準不一的話,就自然會引起不滿,這是種定律。就如無論任何比賽,只要有球證或評判存在,通常多少會出現些爭議;爭議,往往來自執法尺度不一。球類運動多靠球證肉眼決定一切,只要是人,就有可能犯錯。一個再小心、經驗再豐富的人,都會誤判,如過去有球證在退役多年後承認在大型比賽中曾經錯判,但賽果早就塵埃落定,無法逆轉,吃虧一方還是吃了虧;近年足球加入VAR(圖),籃球及網球則早有重播與鷹眼系統,以科技填補有可能出現的人為失誤,非常合理。
引入科技之助,就如設定制度,以免由人作判斷的事情淪為人治。任何事情只要滲入人治味道,就篤定會出現不公平;執法標準不一,如甲方犯規視而不見,乙方卻又動輒得咎,制度蕩然無存的話,惹來不滿是個必然結果;若還認為對不公平表達不滿的人有問題,問題就永無解決之日。問題源頭,是一個不公平的球證創造了一個不公平的競賽環境。說回運動場的問題,在種種措施之下,許多運動娛樂都未能如常進行;近日有一種運動幾乎天天進行,卻只有小數特權人士有份參與,那種運動,叫搬龍門。
伍家謙
多媒體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