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送中運動一周年,明暗打壓無所不在。有支援被捕者的義工近日收到疑似呈堂文件內頁,上面載有抗爭者被捕相片,並恐嚇說如繼續手上工作「下一個就係你」、「打完你再坐監」。義工估計有人知他們正籌備「警暴檔案」進行投訴,欲威脅噤聲,但他強調不會被嚇怕。大律師指相關文件僅警方及控辯持有,行為或涉恐嚇。律政司及警方稱相關人員需按嚴格守則處理訴訟文件,籲受恐嚇人士報警。
記者:佘錦洪
持續協助被捕人士、「香港自由之書」義工之一的Matthew,近日在Telegram收到不明人士傳來相片,「係一個手足企喺度影,類似過堂資料嗰啲,相嚟嘅」,他認出是其中一名正幫助的被告,訊息附有「下一個就係你」和「打完你再坐監,到時再慢慢玩你」字眼。他剛趕及將相片截圖,對方已刪去訊息,連Telegram帳號亦刪除。
料警署拍攝 控辯同持有
Matthew指相片列有案件編號、被告姓名等資料,與他早一日與被告會見辯方律師時見過的法庭資料類同,相信屬法庭文件,認為或與他們正籌備的警暴檔案有關,「我哋做緊一啲警暴嘅file,準備去投訴,我哋亦都去查詢好多警察嘅資料,可能佢哋唔知邊度收到風。」他不揣測發訊息者身份,但認為威脅人身安全,與被告商量後決定公開事件,「起碼叫有其他人留意我哋,如果有一日真係唔見咗都有人知。」
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及大律師吳宗鑾稱,相片或屬被捕者遭帶往警署後拍攝的首張相片。梁指通常用於與醫院驗傷報告互相認證,庭審階段一般附於控辯雙方資料匣,警方、控方(即律政司代表)及辯方可取得,如流出或違反相關守則,相關人士或受紀律處分。吳亦指事件或涉恐嚇。
律政司回覆時稱,刑事案的法庭文件只有執法機關、控辯及司法機構能接觸,律政司一般不會獲發,律政司人員處理時亦須嚴守《檢控守則》指引。警方稱以認真專業態度處理法庭文件,有嚴格程序以符合相關守則及《私隱條例》,如懷疑有人不當處理或涉及恐嚇,事主應該報案,警方會嚴肅跟進。司法機構則稱不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