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開播的《Friends》,一向是荷里活甚受歡迎的處境劇,長播長有。劇中六位主角都是白人,戲份較多的配角也都是白人,甚至客串登場者也多是白人,鮮見其他人種。
近日越演越烈的「BLM」,把《Friends》也捲了進來,批評劇中出現的全是白人,缺乏種族多元化。該劇共同主創瑪塔考夫曼(Marta Kauffman)日前參與ATX電視節時,公開表達歉意:「我希望我當時可以知道今天我所了解的情況,我會做出非常不同的決定。我們一直鼓勵創作多元化,但我做得並不夠。」
其實,《Friends》中缺乏黑人面孔,也缺乏其他人種。那是不是要齊集各色人種做主角?否則掛一漏萬,被其他少數族裔投訴怎麼辦?還有,不同人物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際遇,不同的背景和身份,萬一有性格、際遇好壞之別,有背景與身份的差異,那該怎麼辦?是不是為求政治正確,以後影視作品中所有正面角色、英雄角色均由黑人扮演?情場坎坷,追女不遂,或最終被拋棄的角色,則一定要由白人扮演?可能還要點算哪個角色台詞較多,黑人和白人出現的鏡頭是不是一樣多,誰的七分面拍得比較漂亮?
當所謂的政治正確凌駕創作自由,本該維護創作自由的創作人選擇了甚麼?選擇了買你怕。為過去的「疏忽」而公開表達歉意,並承諾會自我審查。
這真的只是「BLM」運動嗎?怎麼竟充滿文革色彩?希望是我多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