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6月4日在混亂中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條例今日刊憲生效。有資深中學校長指出,過去一年的社會政治變化,年輕人對國歌法有很大的抗拒,甚至對國歌有抗拒的行為。他認為國歌法生效,反會令學校對於升國旗奏唱國歌感到猶豫,擔心要「跟手尾」。
中學不時在一些特別日子升國旗和奏唱國歌,有不願具名的資深中學校長透露,不少學校於去年下旬「敏感時間」已減少舉行升旗禮,以免挑動學生情緒,教育局對此亦無意見,其後學校亦因疫情停課,學校毋須面對此一問題。他擔心學校相繼復課,升旗禮期間一旦有學生作抗拒行為,很容易遭炒作引來社會人士甚至教育局關注,「其實一件好簡單嘅事,就會變得十分複雜」。
校長:報警唔係教育方法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早前指若有師生侮辱國歌,學校可報警處理。該名資深中學校長直言不同意報警,強調學校應盡力教導,即使其行為有可能犯法,亦會「一再同佢傾」或請他於升旗禮期間離場,「報警處理,我唔覺得係教育方法。」
另一資深中學校長估計,即使在校內奏唱國歌時有學生反應較大,學校亦會低調處理而不會報警,因為「始終係自己學生」,加上現時的社會氣氛,報警會令「兩邊(政治立場)都郁你」。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晚簽署《國歌條例》,今刊憲公佈後即時生效,她稱此標誌特區履行憲制責任,指國歌與國旗、國徽一樣,是國家的象徵,教育局會更新學與教資源,以通告形式向學校發指示,支援學校教導學生。
■記者鄧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