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下令放TG 陶輝死撐正確

6.12下令放TG 陶輝死撐正確

【本報訊】去年6.12警方向立法會外參加合法集會的群眾施放催淚彈,造成多人受傷。被指當日下令的時任行動指揮官、現任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接受傳媒訪問時堅持決定正確,辯稱是避免警員與示威者近距離衝突造成受傷,形容是當時「最有效的方法」。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斥陶輝於合法的集會施放催淚彈,「佢可以繼續堅持做嘅嘢係正確,但係香港所有人都判咗佢有罪。」

陶輝指年輕人因樓價飆升、無向上流的機會而參與反政府示威。資料圖片

「我不是為中國工作」

陶輝6.12一周年前夕接受《南華早報》訪問,稱當日有數以千計示威者向立法會推進,現場警員初時只使用胡椒噴霧阻止,但群眾未有退縮,並得知有政府官員的車輛在該處被困,必須協助他們撤離。該枚催淚彈被視為整個運動的第一彈,令往後的示威轉趨暴力,陶輝表示了解這個後果,惟稱不確定自己是否當日第一人下令用催淚彈,又稱案件正進行司法覆核,拒透露更多細節。

他稱理解年輕人參與反政府示威者的想法,認為在樓價飆升、向上流的機會減少下感到沮喪,「但這不是破壞你的家和攻擊其他公眾的藉口」。他否認侵犯人權或充當北京的「白手套」,「我不是為中國工作,不是為北京工作;我是服務香港政府,服務香港市民」。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直指,「我唔會寄望一個魔鬼懺悔,佢可以繼續巧言令色,為自己嘅行為去添上合理性」,指反送中運動與政府強推引渡條例有關,與社會向上流動無關,「重點係你收緊香港人嘅自由,自己滿腦子只係得錢,就覺得全世界唯利是圖,香港人係為香港人嘅自由而戰」。他又指「向一個合法嘅集會裡面放催淚彈,佢可以繼續堅持自己做嘅嘢係正確,但係香港所有人都判咗佢有罪。」

■記者羅繼盛、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