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持續一年的激烈示威,警方暴力鎮壓不斷升級。前監警會國際專家、英國警政學者Clifford Stott接受本報專訪,透露去年與港警開會時,發現對方盲目相信早已被學術界證實失敗的傳統鎮壓理論,以處理衝突事件,未有跟隨國際步伐改用對話模式,以致出現6.12中信圍困等事故,激化示威者情緒,催生之後一連串暴力示威行動。
調查組
除了前監警會國際專家這個身份,Clifford Stott亦是英國基爾大學自然科學研究院院長及「警政學術合作」總監,專門鑽研涉及騷亂和公共秩序的警政問題,並就相關理論向不同國家的警隊提供顧問服務。
應對徹底錯誤 反映民主消失
對於香港警隊過去一年的表現,Stott認為衝突事件揭露了港警在法律、政治及執法策略上嚴重缺失。法律上,Stott批評現時的《公安條例》是港英年代遺下的嚴苛法例,只要多於二人走在一起已可視為犯法,違反基本人權,亦與《基本法》衝突,極需改革。
政治上,Stott指政府執意全力支持警察,監警會至今沒有獨立的調查權力徹查警暴,所發表的審視報告亦側重警方一面之詞,不符國際標準。他以1981年倫敦騷亂為例,當年英政府成立一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最終發現警察對黑人濫用「截停搜身」(Stop and Search),警民溝通亦不足,最終促成政府從根本上改革警權,「香港政府願意接受一個限制警權的調查結果嗎?答案相當可能是否定。」
至於最受關注的執法策略,Stott對港警的評價差劣。他憶述去年11月與其他國際專家訪港,在投訴警察課見到一句標語:「policing by the public, for the public and of the public」,這句話核心思想是「policing by consent」,即警察要在民意支持下執法。至今標語仍在,但Stott認為港警背道而馳,邁向「policing by coercion」,視武力為法度,「你能想像一個民主社會,會出現理大那種圍攻事件嗎?」
採舊式理論 為警行為合理化
Stott認為香港警隊應對騷亂的核心理論徹底錯誤。他指去年時任警務處副處長鄧炳強向訪港的國際專家致辭,五分鐘演辭中,說了七次「mob psychology」(流氓心理)。
Stott解釋,mob psychology是傳統警政理論,意指參與示威的群眾會盲目跟隨少數激進分子破壞社會安寧,警察需及早介入拘捕激進分子,阻止示威變質。他憶述1989年首次研究mob psychology時,便要讀一本由中共編寫關於應對八九民運的小冊子,內容充滿mob psychology思想。
Stott強調學界早已證實此一理論完全錯誤。調查發現大多數示威者很清楚自己的行為,例如和理非見到勇武派「做嘢」,會自動走遠免招麻煩,但當警察介入,和理非眼見勇武被打,會產生「既然警察動粗在先,我們有權反抗」的想法,結果加入反擊警察,「mob psychology原意是減少衝突,但事實剛剛相反,警察的行動製造不必要的衝突。」
他指,近代學者提出「social identity approach」(社會認同方式)理論,取代mob psychology,即有效的處理示威手法是警察放下武力,以同理心與示威者對話,了解他們的需要,由局外人變為「自己友」,緩和情況。Stott說此一理論證實有效,2011年英國大騷亂,多個城市爆發衝突,唯獨列斯市(Leeds)倖免。學者其後發現,當年只有列斯警隊以對話取代武力,將現場氣氛降溫。大騷亂後,英國警隊修改警務指引,加入social identity approach,其他國家亦效法。
Stott指去年曾花了一個下午向35名警隊指揮官高層解釋警方應摒棄mob psychology,「但我認為他們沒有聽入耳中」。他總結港警盲目堅持使用錯誤的理論,「答案是,他們並非想透過這個理論了解世界,而是想用這個理論合理化自己的所作所為」。
訪問尾聲,記者問到很多國家設有獨立監警組織,但仍有警暴,Stott回應,即使制度多麼完善,總有警察做壞事,問題不是有沒有警察犯錯,而是犯錯的警員是否需要負責,「民主制度的優點,在這個問題的答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