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2月4日有學生在土瓜灣堵路,一名吊機維修員駕私家車駛至現場時,因堵路而被迫停車。他下車與一名女「黑衣人」理論,其間對她又推又踢,並扯她的口罩,令她眼睛及大腿受傷,詎料原來該女「黑衣人」竟是到場拘捕涉嫌堵路人士的便衣女督察。維修員在警誡下向警方道歉稱:「唔好意思,唔知你哋係差人」,他昨承認普通襲擊罪。
被告稱以為對方堵路
48歲被告黃偉賢原本被控一項襲警罪,一項普通襲擊則作為交替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表示,先索閱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
案情透露,當日土瓜灣一帶有堵路。早上7時許,涉案女督察身穿便衣,在土瓜灣馬頭圍道及農圃道交界執勤。
她在行動曝光後,截查一名年輕女疑犯,其間突然感到有人從後推她,回頭看見是被告。她表露警員身份,但仍遭被告扯面罩和踢大腿。其他警員見狀上前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稱:「唔好意思,唔知你哋係差人。」女督察送院治理,右眼觸痛,右大腿瘀傷。
辯方求情稱,被告事發時誤以為身穿黑衣的女督察亦是堵路一分子,犯案實非有預謀,事件屬單一性質,且女督察傷勢輕微。被告願意向受傷女督察賠償1,000元,望能獲判緩刑。
案件編號:KCCC28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