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生修到 - 李純恩

幾生修到 - 李純恩

初聽「香港公務員有雙重身份」的論調,還以為有什麼外國勢力要策動香港公務員做間諜。只有間諜才需要雙重身份,做個公務員,打份工,也要雙重?

既是香港公務員,又是國家公務員,那什麼時候算香港公務員,什麼時候又算國家公務員呢?比如一個食環署的掃街大姐──大姐做的雖然是外判工,但她掃的是公家的地,做的是政府公務,除了得不到正式公務員的福利待遇,幹的卻是公務員的活,起碼是位隱性公務員──她拿了把掃帚在大街上掃,你是不是要界定她在幫香港掃地,還是幫國家掃地?看到這裏或許會有人跳出來斥責:香港地不就是祖國地嗎?對對對,沒錯。但是,香港馬路車靠左行,掃地大姐如果只認識這一點,是不夠資格成為「國家公務員」的,國家級掃地大姐都知道車在右邊開的。所以,是否應該讓香港大姐一個月在香港掃,一個月在北京掃,這樣才可以體現大姐既香港又國家的雙重身份,讓她在正確的道路上掃地,做一個符合聶德權局長要求的隱性香港公務員?

但問題又來了。既有雙重身份,便有雙重標準。不說政治,只說經濟,比如有一次跟一個大陸駐港機構的年青幹部說起大陸公務員的「收紅包」問題,他苦着臉說:「沒辦法呀,我們公務員的工資沒有香港公務員這麼高嘛!」原來收紅包是因為工資不高,天可憐見。那麼在香港公務員身份雙重化之後,在這方面也可以兩面下手,一邊拿香港工資做香港公務員,一邊收紅包做國家公務員,如非這樣,如何平衡雙重身份的價格差異?

「雙重標準論」一出,香港公務員都呱呱大吵,其實吵什麼呢?幾生修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