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擅用禁區紙取酬載客入禁區

消防擅用禁區紙取酬載客入禁區

【本報訊】消防員獲處方批出禁區紙,讓他可進出落馬洲邊境禁區工作;他卻公器私用,憑禁區紙駕駛GOGOVAN取酬載客進入禁區,遇上入境處職員查問時更訛稱「消防嚟做嘢!」涉案消防員被控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昨於案件開審前認罪,求情透露因岳父患癌,故駕GOGOVAN幫補生計,疲於奔命。

認罪保釋候懲

被告麥永祥(41歲,圓圖)昨認罪後獲准保釋,押後至本月23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他早前已承認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條件、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等傳票,罰款5,000元,停牌12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是家中經濟支柱,自年初被控後已停職支半薪,認罪後或會遭革職,失去長俸。

案情透露,被告前年9月11日接載兩名外判商和建築材料到落馬洲,車費為1,900元,獲豁免辦理清關手續和出入境檢查,其間出示封閉道路通行證,並謂「消防嚟做嘢」。惟他駕車離開時,誤將貨車駛入另一個入境處檢查亭,向入境處職員表示「唔係嚟做嘢,我車人過嚟」,職員遂報告上級。
案件編號:FLCC289/20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