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懋慈善基金追羅兵咸四億管理費

華懋慈善基金追羅兵咸四億管理費

【本報訊】華懋慈善基金入稟高院,指最近發現龔如心遺產管理人羅兵咸永道三名合夥人違反責任,未能提供詳細工作紀錄,稱原因之一是為掩飾付給中間人的額外百分之十收費。基金指七年間共付逾四億元管理費,現要求撤銷過去批出的管理費用,管理人須償還有關款項,並交代過往工作詳情。

原告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及劉子邦,前三人為羅兵咸永道合夥人兼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劉則是促成羅兵咸永道接手任管理人的中間人。

入稟狀指遺產管理人部份收費名目空泛,例如開會討論集團營運、企業管治、遺產的一般管理事項等。管理人回覆稱法律上無必要交代具體工作時數紀錄,加上集團管理架構複雜,將時數細分成不同類別並不可行,不能因此推斷收費不合理。

指無備存遺產管理紀錄

原告認為管理人違反法律責任,實際上沒備存所需紀錄,原因之一是管理人不當地從遺產中支取款項予劉子邦。2011年基金主席龔仁心經熟人介紹認識劉子邦,當時原告與時任遺產管理人德勤就收費和管理事宜有紛爭,決定換人。

龔仁心指與劉子邦有「枱底協議」,龔只需與劉交涉,劉會確保羅兵咸永道遵從基金指示,劉更給龔一份保密協議副本,證明他獲羅兵咸永道授權作代表,可是龔沒妥善存放該副本。原告據知劉子邦與羅兵咸永道協定從遺產管理收費中收取10%,作為幫助對方獲委任及持續提供服務的報酬。
案件編號:HCCL6/20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