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送中運動一周年,警方持續濫捕濫控,截至上月底,警方共拘捕8,986人,當中逾1,600人未滿18歲,佔整體被捕人數18%。1,754人被落案起訴,最多人被控暴動罪,佔近三成半。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針對青少年執法,藉此阻嚇他們參與遊行示威。有關注警權組織指,林鄭政府以暴動罪清算抗爭者,卻寬待使用過度武力的警員,持雙重標準,欠司法公義,加深民憤。
根據警方資料,去年6月9日至今年5月31日,反送中運動中共有1,609名18歲以下人士被捕,包括1,166男及443女,當中635人不足16歲。被捕的1,609名18歲以下人士中,有280人被起訴,佔整體被檢控人數的16%,涉及罪名包括暴動、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被落案起訴的1,754人中,最多人涉及的罪行為暴動,有612人,佔34.9%;其次是藏有攻擊性武器及非法集結,分別有278人及242人,分別佔15.8%及13.8%。
議員:有種罪叫年輕
有參與反送中遊行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慨嘆:「有種罪叫年輕,我見過好多次,就算啲𡃁仔只係企喺度,警方淨係搞佢哋,唔會搞大人」。他認為警方藉此威嚇年輕人及其父母,以阻嚇他們參與遊行示威。他更不滿警方以威逼利誘手段誘導未成年被捕人士認罪,「林鄭政府話年輕人呢場運動受唆擺,係受害人,但另一方面佢哋就用極重刑責懲罰年輕人,講一套做一套。」
近三成半被捕人士被控暴動罪,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出,反映林鄭政府以清算及壓迫的態度處理抗爭被捕者,「政府用盡法律權力釘死你,等你永不翻身,無助修補社會裂痕。」他又批評政府對警暴持雙重標準,欠司法公義,指警方亦有使用過量武力,但政府並沒有以相同嚴苛態度跟進,「警方有冇跟進調查,律政司有冇檢控,呢度畀唔到市民睇到司法公義喺度。」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