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佔立會案 律政司「追殺」12人孫曉嵐 劉頴匡 王宗堯加控暴動

7.1佔立會案 律政司「追殺」12人
孫曉嵐 劉頴匡 王宗堯加控暴動

【法庭直擊】
【本報訊】去年7.1遊行,示威者首度闖入立法會並佔領會議廳,多人包括藝人王宗堯、社運人士劉頴匡事後被起訴,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事隔八個月,律政司昨表明將加控其中12人暴動罪,並將案轉介至區域法院。王宗堯認為,港府在大是大非的日子前高調加控暴動,「只係想嚇走其他想發聲嘅人」,他自言並不孤單。當晚在會議廳宣讀聲明,現身在美國的《學苑》前總編輯梁繼平,年初也收到起訴他非法進入立法會的傳票。
記者:楊思雅

至今共有12名被告被控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罪,10月首度提堂,今午將聯同三宗同類傳票案,一併在東區裁判法院處理。據悉其中一人獲撤控,控方將申請餘下11人與一宗傳票控罪合併,並加控各人一項暴動罪。原有控罪最高刑期是監禁三個月,暴動罪則是監禁十年。

合併新案共有12人,包括藝人王宗堯、網媒記者馬啟聰、地盤工沈鏡樂、社運人士劉頴匡、學生文家健、城大學生會編委會攝影記者黃家豪、廚師羅樂生、運輸工人何俊諺、「佔旺女村長」畢慧芬、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畫家」潘浩超,以及傳票罪被告吳志勇(譯音)。各人被控7月1日晚在立法會大樓參與暴動,以及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發出的行政指令共兩罪。畫家另被控同日下午在立法會大樓暴動、在政總外非法集結和刑事毀壞。

左起: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社運人士劉匡及藝人王宗堯被指7.1闖入立法會,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

梁繼平年初收起訴傳票

梁繼平昨在Twitter透露,年初收到律政司以「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起訴他的傳票,多月來他一直受「回來,還是不回來」折磨,當他下定決心並已購買機票回港之際,卻收到多人加控暴動這沉重的消息,不禁問自己究竟是逃犯?流亡人士?抑或政治難民?對於同案示威者面對的暴動罪,他特別感到內疚和抱歉。

王:與手足齊上齊落

劉頴匡坦言舊有控罪「只係告住先」,「點會搞咁多嘢,最後告一條最高刑期得三個月嘅罪?」他指出政府和律政司一直在等待機會清算所有抗爭者。王宗堯回應表示:「平靜,經過一晚嘅思考,大家都必須面對。」他並在facebook出帖,談到昨天2020年6月9日是屬於100萬香港人,提醒大家勿忘初衷,會與手足齊上齊落。

據控方指控,當日有過千名身穿黑衣、戴頭盔的示威者用鐵通、鎚仔和鐵馬撞擊立會大樓玻璃,其後闖入並佔據會議廳,破壞大樓閉路電視、撕毀《基本法》、在牆上噴寫標語、將港英旗懸掛在主席台等。眾人當晚凌晨撤退。警方分別在一本撕毀的《基本法》小冊子、木欄杆以及貼紙上找到三名被告的指模;片段拍下涉案被告當晚逗留在會議廳的情況,部份人一度脫下口罩,討論去留。

案件編號:ESCC2241、2255、2316、27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