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議員兩女擺電子蠟燭被帶走

澳門議員兩女擺電子蠟燭被帶走

【本報訊】澳門政府向香港示範箝制人民自由的惡法是如何執行。已落實國安法的澳門,今年六四首次禁止民眾公開悼念,前晚兩名女子在往年舉辦六四集會的議事亭前地停留拍照,即遭治安警帶返警署,更揚言控以非法集會。

澳門獨立媒體「論盡媒體」報道,兩名女子在議事堂前地展示坦克人圖片及電子蠟燭,被多名警員截查,最後被帶返警署。

二人為澳門民聯會理事長、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錦新的女兒,幼女Christy回覆本報表示,與胞姊前晚參與六四集會之後,回家途中經過議事亭前地附近的噴水池,「呢個地方喺過去30年嚟舉辦六四集會,所以想坐低影張相」,隨即有一名便衣警要求檢查身份證,「check完ID都冇要求我哋離開」。

但不久後一批軍裝治安警到場要求再檢查身份證,「開始啲人圍觀,另一個警察叫我哋上警車」,她質疑為何要上警車,對方稱「因澳門有法例可以去警署實核身份」。

二人到達警署後,有警員稱「核實身份唔會搞好耐」,結果一等便逾三小時。Christy稱,「差唔多走得嗰陣,警察同我哋解釋檢察院可能告我哋非法集會,但我哋話警察一直係話返警署核實身份」,並向警員提問二人如何非法集會,「佢話一個人都可以非法集會,問佢非法集會定義係咩,佢又解釋唔到」。

Christy對此感到驚訝,但不會太擔心被告,「點解可以咁樣,我哋淨係坐喺噴水池,冇嗌口號又冇唱歌,擺兩個電子蠟燭同一個圖冊」。但她表明不會被嚇怕,「佢都係想殺一儆百,想你驚,但我哋冇做錯事」。

區錦新兩名女兒前晚在議事亭前地展示坦克人圖片及電子蠟燭,遭治安警帶返警署。澳門傳媒人崔子釗提供圖片

數十人撐國安法 警無干預

區錦新在facebook發文說:「吓,我作為立法議員,從來未想像過集會可以如此定義。若此荒謬定義可以成立,任何一個澳門人都可隨時被控非法集會。」

澳門治安警察局行動及通訊處處長馬超雄昨在記者會回應事件,稱當時議事亭前地警員發現有人聚集,涉嫌違反防疫法律,他引用終審法院案例指出,一人可以構成示威,二人已可以構成集會,相關案件已轉至檢察院處理。

澳門培青社昨晨舉辦支持港區國安法立法的巴士巡遊活動,數十人手持標語參與,未有治安警干預。有傳媒提出質疑,馬超雄稱治安當局並未收到任何預告,若集會違反《集會權及示威權》規定,有關人士或將觸犯加重違令罪。
■記者張文鈴

澳門培青社昨舉辦活動支持港版國安法,數十人手持標語參與,卻未有治安警干預。讀者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