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以來首宗獲受理案件 <BR>許智峯私人檢控 撞人群司機須應訊

反修例以來首宗獲受理案件 
許智峯私人檢控 撞人群司機須應訊

【法庭直擊】
【本報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就警員在西灣河向少年開槍以及的士司機在深水埗開車撞向人群兩案,向法庭提出私人刑事檢控,東區法院昨閉門處理。許庭外透露,裁判官已下令向涉案的士司機鄭國泉發出傳票,指示鄭須到庭應訊,是反修例運動以來首宗獲受理的私人檢控案件。許直言警方不能對犯法者視而不見,本案起懲戒作用,亦能「畀番個公義畀事主」。不過,肇事司機受訪時自言是被害者,對於被私人檢控一事更謂:「我覺得香港嘅法制係出咗問題囉。」

記者:戴國輝

民主黨許智峯及律師楊浩然昨在庭外見傳媒,表示歡迎法庭傳召鄭國泉的決定。張志華攝

許智峯庭外表示歡迎法庭決定,形容法庭受理案件已達懲戒作用,亦向所有濫暴警察以至在反修例運動中傷害示威者的人作出警示,說明濫用暴力者必須承擔後果,警方不能再對犯法者視而不見。許直指現在是踏出第一步,「係香港人等咗好耐嘅消息,因為呢件事太不公義,原來揸車撞人係最後可以冇後果」。

至於警員開槍案,許智峯指裁判官林子勤需時考慮法律觀點以及傳票草擬方式等因素,昨日未有結果,押後以待書面裁決。

許智峯昨入庭前重申私人檢控的原因,只因政府對警暴視若無睹,監警會變撐警會,投訴警察課變成包庇警察課。美國政府會用謀殺罪檢控犯罪警員,但香港市民只能透過私人檢控才可得到公義。

鄭國泉稱受害「法制出問題」

根據法例,律政司司長有權介入私人檢控,接手法律程序或者終止檢控。許智峯開庭前警告律政司不要介入本案,不要再讓全世界看到其偏頗醜陋,而應放手讓法庭處理案件,彰顯公義。

律政司昨早派員出席非公開的內庭聆訊。裁判官曾問律政司是否已介入案件,代表稱律政司尚未介入,僅希望旁聽索取更多資料。最終裁判官不准律政司代表旁聽,邀請代表離席。

涉事的士司機鄭國泉昨日接受有線新聞訪問,對於被私人檢控一事感無奈,揚言現在回想,仍然自覺沒有錯,問心無愧:「我係被害者,我向邊個追討?」他又指出,當時他踩住的東西被人用鐵管扑下去,反問:「你隻腳郁唔郁?」他認為法庭在這情況下仍批准私人檢控申請,是香港法制出了問題。

許提出私人檢控,指控59歲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6日反蒙面法遊行期間,涉危險駕駛的士並剷上行人路撞傷三名女子,23歲女子被撞斷雙腳。許另指控有警員於去年11月11日意圖謀殺少年,並以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射擊罪作為交替控罪。

案件編號:ESMP258、346/20

的士司機鄭國泉去年10月6日在深水埗開車撞向人群。

鄭國泉昨日接受有線新聞訪問;右圖為鄭的證件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