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拍機擊中途人 男子被捕

航拍機擊中途人 男子被捕

【本報訊】近年航拍機大受歡迎,同時衍生私隱及安全問題。一名女子本周日途經西環山道行車天橋底遭航拍機擊中,眼角受傷,需送院縫針,手部亦撞瘀。警方前晚拘捕一名33歲涉案男子,暫准保釋候查。

女傷者眼角需縫針

陳姓(25歲)女傷者,本周日下午4時在西環山道行車橋底過馬路時,遭航拍機擊中,登時血流如注,由熱心街坊急救。她右手撞瘀,左眼腫脹,送院後眼角要縫針。陳指涉事航拍機型號為DJI Mavic 2,機內無記憶卡,她批評機主在人煙稠密的住宅區航拍極危險。警方前晚於山道一單位拘捕一名姓梁(33歲)男子,指他涉嫌操作航空器而危害任何人或財產安全,梁准保釋。

本港過去曾發生多宗航拍機墮機事件,其安全令人關注。2019年12月,一名男子在中環拍攝夜景,其間航拍機疑失控墜落駐港解放軍部隊軍營,該男子被捕。目前航拍機受民航條例規管,機場及飛機升降航道、維多利亞港一帶、石崗一帶皆禁止航拍機飛行;放飛重逾七公斤的航拍機需經民航處批准,所有航拍機飛行高度皆不得高過300呎,並要距離人群、車輛及建築物至少50米。

民航處去年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擬加強規管航拍機,使機主須註冊七公斤以下的航拍機,以及購買500萬港元第三者保險。
■記者潘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