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版國安法至今未有任何條文細節,香港大律師公會昨去信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希望駱惠寧代為轉交一封信件予即將在本月底召開會議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請常委會提供法律的草擬文本予大律師公會參閱,希望就國安法的形式及內容等提供建設性意見。
冀提供意見 維護《基本法》
公會主席戴啟思在信件中指,港版國安法的重要性已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該法律一旦公佈實施,必然對香港700多萬市民、企業以及包括在本港生活、工作及營商的海外人士及企業影響深遠,由於兩地法律制度、詮釋和法治觀及執行機制存差異,故在制訂過程中展開廣泛的公眾諮詢亦極為重要。戴啟思指出,大律師公會是香港的法律專業團體,竭力維護《基本法》以及香港法治,故希望就該法律反映意見,為法治建設盡綿力。
大律師公會早前就中大授權人大常委制訂港版國安法發聲明,令人憂慮是否符合《基本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條文,對於草案提及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應當制止及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公會認為會令人產生一個司法機構現正或將會被指示如何判決的觀感,強調司法獨立是不應以任何方式被削弱或動搖。
香港國安法由特區政府公佈非由立法會立法實施,亦沒保證會做公眾諮詢,形容做法史無前例,認為公眾理應有機會考慮及辯論一條對他們權利及義務有影響法例。
■記者姚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