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言論自由跟不表態自由是連在一起的。一個地方的人如果擁有不言論自由,也就擁有不表態自由。反之,如果連不言論的自由都沒有了,那就連不表態的自由都喪失了。
強調言論自由的人,除了不能忽略別人的言論自由,更要明白不言論自由的重要,如果搞不清這些,那就不要說言論自由,因為單向的言論自由,就是極權。同樣道理,說可以表態自由的人,也要容忍別人不表態的自由,更要知道不表態自由的重要。如果連這點都搞不清楚,那就不是真正的自由。
許多人會把表態視作對一件事情的支持和反對,他們急於知道結果,便容不得人不表態,你不表態,他們會覺得你懷了異心。但是他們卻沒想過,不表態的人,可能是對那一件事情或那個議題毫無興趣。沒有興趣的事情,也沒有必要去表什麼態。如果連這樣也要得到責難的話,那你已經不是活在自由社會上,而是活在黑暗組織裏,組織要你表態,其實就是讓你選擇生路還是死路。這個「表態」便也無自由可言了。
由此可見,享受不表態也是享受自由的一個指標。而在香港,現在已經有不少人喪失了「不表態的自由」,到時到候,真心假意,都要跟大隊表態。這也是香港自由越縮越小的一個指標,當人人都失去了這一份不表態自由的時候,言論自由也壽終正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