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散文《道路以目》,說有個鬼妹在中國住了兩年,故宮長城等等景點一概沒有參觀過,對新電影新文藝興趣也不大,單單欣賞滿街滿巷的未來主人翁,認為他們趣緻極了,「真想帶一個回歐洲去」。一向不喜歡小朋友的作家接着寫:「我們聽了她這話,雖有不同的反應,總不免回過頭來向中國孩子看這麼一眼──從來也沒有覺得他們有什麼了不得之處!家裏人討人厭,自己看慣了不覺得;家裏人可愛,可器重,往往也要等外人告訴我們,方才知道。」文章一九四四年發表,當時尚未推行一個夠晒數政策,上海粗生粗養的兒童大概沒有被父母捧在手心寵壞,應該不像近代那些小乖乖普遍養成恐龍性格,洋婦母愛氾濫情有可原。不過「孩子是別人的好」這種帶獵奇色彩的思維,倒是歷久彌新,君不見西方娛樂圈有領養癖的藝人,由米雅花露到麥當娜到安琪蓮娜祖莉,都喜歡向異族埋手麼,坐言起行把育嬰室經營成聯合國,舉家出遊時五顏六色,前者更有遭韓國養女橫刀奪愛的慘痛經驗,幾十年來忿忿不平哩。
至於家中有寶懵然不覺,至今乃是所有人的通病,譬如香港周街和你乜和你物的絲打巴打,我們就慣見亦尋常,完全不察覺他們有乜咁叻,所以昨天讀到《環時》胡某翻牆「高度懷疑香港暴徒滲入美國」的帖文,簡直醍醐灌頂:原來因明尼蘇達州黑警膝頭壓頸殺人引起的騷亂,由我們的年輕人一手策劃,「很明顯,惡毒的香港暴徒是美國暴力示威的主腦」。嘩,厲害了,我的暴徒,居然凝聚成強勁外國勢力過江耀武揚威,失敬失敬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