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禁港店用洪瑞珍商標

高院禁港店用洪瑞珍商標

【本報訊】台灣洪瑞珍餅店的三文治暢銷馳名,本港有以「洪家手作—洪瑞珍三明治」為名的同類產品,近日捲入食物中毒風波。台灣本店稱兩地品牌並無關係,五個月前已入稟本港高等法院控告「洪家手作三明治」的製造商和銷售商侵犯商標。高院法官昨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被告繼續使用洪瑞珍之名及商標,但不禁止使用「洪家手作」商號。

台灣本店擬8月攻港


首被告為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次被告為經營水晶屋的商人張乙家,據悉分別是「洪家手作三明治」的製造商和銷售商。法官陸啟康注意到近日洪家手作的食物中毒風波,為保障洪瑞珍的商譽,決定對缺席聆訊的張乙家頒臨時禁制令,鈺滿堂實業有限公司同意頒令。臨時禁制令有效至案件有結果為止。

原告為台灣洪瑞珍負責人洪峻聲和洪勝鏘,今年1月入稟發起知識產權訴訟,指被告冒充成原告或與原告有關,又或獲原告授權經營。原告向被告索償,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使用洪瑞珍或「HUNG RUI CHEN」之名營業,不准被告使用有洪瑞珍字眼的網址和社交媒體名稱,被告須刪除違令的網頁或網上資料。

洪家手作早前以「洪瑞珍二代」作招徠,惟台灣洪瑞珍本店聲明與其完全無關,本店計劃今年8月來港銷售。近日多人懷疑進食洪家手作三文治後中毒,截至上周四有229人中招。消委會《選擇》月刊發警示,呼籲巿民不要食用本地製造的洪家手作三文治。
案件編號:HCIP6/20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