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擅自轉介70病人光顧旗下診所 明愛三醫生:有錢齊齊搵

涉擅自轉介70病人光顧旗下診所 
明愛三醫生:有錢齊齊搵

【本報訊】明愛醫院三名前醫生疑私下轉介近70名病人到其中兩人經營的私家眼科診所,當中全職副顧問醫生另涉要求醫院護士替他向院方登記取藥,三人被控四罪昨受審。控方指出,有被告在WhatsApp訊息中表示「有錢齊齊搵」,亦有被告指摘沒轉介個案的同行「食屎」。醫院護士亦稱其中一名被告巡房時,曾向病人派發名下私人診所及其兄長的卡片。
記者:鄭語霆

案發2012年1月4日至2016年6月21日間,首被告邱承建(41歲)為明愛醫院眼科部全職副顧問醫生,次被告朱東麒(46歲)則在同部門任兼職駐院專科醫生,其弟朱東恒(43歲)是全職副顧問醫生,及後獲聘為兼職醫生,並在次被告的眼科診所執業。三人面對三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叫沒參與同行「食屎」

根據醫管局指引,局方醫生不應向病人推薦私家醫生,而是讓病人從相關名單中選擇。另外,除非符合若干原則,否則員工不得洩露病人醫療紀錄給第三者。惟控方指首被告及第三被告違反守則及規定,先後擅自轉介66名病人及轉發26名病人資料給次被告及第三被告。護士趙佩雯稱首被告曾說會轉介個案給朱氏兄弟,以便鋪路他在2018年加入涉案診所,次被告會就轉介病人一事每月給首被告二至三萬元。

控方指次被告與首被告在WhatsApp對話中表示,二人可做生意「有錢齊齊搵」。次被告亦曾着首被告及第三被告找多些病人,首被告答「sure」並說他可治療病人;第三被告則稱其他不轉介個案的眼科醫生「可以去食屎」,首被告謂:「我哋幫自己,唔使擔心。」首被告在沒取得醫管局准許下,於2016年2月及5月私自到涉案診所診症。

首被告另遭控盜竊罪,指他同年5月26日偷醫管局29瓶滴眼劑及9支眼藥膏。控方指醫院不准醫生開藥給自己,首被告遂向明愛醫院一名護士稱不適,叫護士以她的名義登記取藥,但護士不知他將藥物交給次被告或其他人使用。

首被告於同年6月底被捕,警誡下他稱「有啲病人等唔切醫院」才轉介給朱氏兄弟,他沒收取任何利益。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09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