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加入警隊32年、在警察學院負責監督受訓警員的警長,涉以權謀私並以威嚇手段欺騙多名學警錢,包括以租用設備製作紀念冊及幫手買電腦為名斂財,又叫學警花8,000元買「很厲害」的傷風止屙藥,還有價值4萬元的腳架。學警唯命是從,事件最終由匿名信踢爆。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記者:楊思雅
被告歐智威(49歲)否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方將傳召六名涉案學警出庭,其中三人已離開警隊。
開案陳詞指,被告2012年12月至翌年6月擔任2170期訓練班的副班主任,該班有共30名學警,他負責步操訓練、紀律、班務等事宜。每名學警每月需付約2,500元的膳食和洗衣等雜費,惟被告首月不但要求學警加碼至4,000元,更要每人額外支付6,000元,以接收上一手遺下的電腦等,揚言受訓完後可向下一期學警收回款項。惟控方指學院一向提供電腦、熨斗等,沒有所謂「承接費」。
被告及後稱替學警製作紀念冊,需花六萬元租用專業設備;又以加強步操訓練為由,替學警購買價值3,000元的相機和4萬元腳架,要求學警拍下步操訓練讓他觀看和糾正。惟相冊至今不見蹤影,被告亦從無看過步操片段。被告又聲稱認識電腦公司高層,可以優惠價代購電腦,並承諾在警官巡查宿舍期間代為保管電腦,有16名學警經他購買。及後,放置在宿舍的共用電腦故障,被告起初指要送往外國修復資料,後稱無法維修,維修費及添置新電腦共花費四萬至五萬元。
及後有部份學警患傷風、感冒和肚痛,按規定應外出求醫,惟被告指訓練時間寶貴,提議由他代購價值不菲的「很厲害」藥物。被告提供的數樽藥物無標籤、廠名或藥名,僅人手寫上用途如止屙、止肚痛等,每次索價7,000至8,000元,共涉三萬至四萬元。
威嚇不就範或無法畢業
至2013年6月學警結業前,被告要求收取結業禮物,起初要求學警送耳機,後來叫他們代他支付一萬元Photoshop軟件費;又藉詞代購禮物給每位學警及最有貢獻學警,向每名學警索價1,000元,惟禮物原來是300元的電筒。控方指被告用威嚇手段訓示學警,表明若不聽從指示,可令他們無法畢業,即使畢業亦會吃盡苦頭,故學警一直唯命是從。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1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