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七年 岑子杰覆核爭認可

同婚七年 岑子杰覆核爭認可

【本報訊】彩虹行動成員、社民連外務副主席岑子杰,2013年與同性伴侶在紐約結婚,惟婚姻不獲港府承認。岑提司法覆核昨開審,他指訴訟不單是為同志平權,還要堵塞貪污漏洞,否則同志公職人員便毋須申報配偶資產,藉此收受利益。他直言縱使面對國安惡法,仍想向港人說:「喺人權之戰上面,我哋係寸土必爭,不會退縮。」法官押後裁決。

免報伴侶資產易涉貪

岑指現時同志伴侶可合併報稅和申請公屋,卻無法一同申請綜援,法例欠缺一致性,市民無所適從,港府應全面審視現行政策和制度,認可同性婚姻。法例訂明區議員不可聘請直系親屬任助理,亦須申報配偶資產,既然港府不認可他的婚姻,反問其伴侶是否不受此限。

岑一方指,港府認可海外異性婚姻、不認可同性婚姻,有違平等原則,屬性傾向歧視,要求法庭宣告違憲。法官周家明質疑,大部份社會資源皆以婚姻制度為基礎,港府做法是否等同有效地運用社會資源,保障傳統的異性婚姻;並指若法庭作出如此籠統和影響廣泛的宣告,大大影響現行制度。

政府反駁,法庭已在MK案中裁定,拒絕同性結婚不構成違憲,指MK案與本案要求認可海外同性婚姻無分別,一旦認可,等同在本地實施同性婚姻;況且在193個聯合國成員國家中,只有27個認可同性婚姻,可見異性婚姻仍是主流價值。
案件編號:HCAL2682/18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