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發明尼阿波里斯連日衝突騷亂的警員喬文現年44歲,入職19年來曾兩次在執勤期間開槍射擊疑犯,殺死一人。另外,他還被投訴過17次,兩度收告誡書。
曾射殺疑犯 獲判合法
根據紀錄,喬文除擔任警員,還兼職為一間拉丁夜總會當保鑣。他2006年參與追捕一名持刀傷人犯時,連開多槍射殺當時擎起霰彈槍的疑犯,法院後來判他合法使用武力。
兩年後,喬文在調查一宗家暴案件時,以涉嫌搶槍為由向躲在洗手間的男子托爾斯腹部開了兩槍,對方沒有死去,被控兩項妨擾罪。不過,托爾斯後來向傳媒表示喬文當時一撞入洗手間就毆打他,不發出任何警告,他才出手還擊,認為警方指控他搶槍是歪曲事實。他又抱怨現在仍因被喬文槍傷感到痛楚。
至2011年,喬文與五名同袍在一座屋苑內協助追捕一名持手槍的男子,最後由其中一名同袍開槍制服疑犯,警察總長稱讚他們的行動適當和英勇。另外,喬文歷來共收過17次投訴,其中16次都是沒有處分結案,只有一次收到兩封告誡信,內容與使用警隊行車記錄儀有關。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