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元朗7.21襲擊後的周六市民繼續示威,警方清場時,一名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兼註冊社工,在防線前要求推進時「慢啲」以爭取時間讓示威者散去,被制服及拘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開審。警員供稱社工站在防線前緩慢後退,阻礙警方推進,又推撞盾牌闖入防線內。辯方引用傳媒影片指被告持社工註冊證,要求警員給予時間讓人群後退,是警員突持盾推撞他入防線內。
警稱旨在拖慢防線
被告劉家棟(24歲)否認去年7月27日在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故意阻撓警員15781陳沛杰執行職務。控方播放警方在防線後拍攝片段,被告站在防線前向警方舉高手,慢慢向推進方向後退,並與數名人士大叫「退緊!佢哋行得慢,可唔可以畀啲時間?」及後突然一陣混亂,有警察衝前制服被告。
用大聲公指揮小隊推進的水警女高級督察梁倩炘作供,指當時警告在場人士離開但無效。她同意辯方所指,被告沒拿膠板、鐵枝等大形物件,沒衝向防線,相比其他示威者算是較為和平,惟她認為,被告出現目的是要拖慢警方防線。
在最前排持長盾推進的警員陳沛杰供稱,被告持證件,與數人站在行車路,眾人起初後退速度與警方推進速度相若,但兩方距離收窄,他警告被告行開,但被告撞向他的盾牌進入防線內。
辯方播放被告身旁不遠處位置,傳媒在防線前直播的片段,可見被告在一排持長盾警員前方,原本他面向警員,未幾身旁突然出現持圓盾警員,一輪推撞後被告已是面朝左邊,及後似被擠進防線內。陳看片後,同意持圓盾警員有移動,但現場混亂,難確定實際動作。辯方指實情是被告只有手部曾輕觸陳的長盾,無用身體或面部去觸碰盾牌,並由持圓盾出現的警員推入防線內。陳表示不同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3419/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