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就推行企業同股不同權(WVR)制度的諮詢期限,將在本周日(31日)屆滿,惟不少業界聲音顯得抗拒。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呼籲制度從緊,投票權重及有效期等多個範疇應比諮詢文件所建議的減半;全球最大投資管理公司貝萊德亦據報看法負面,兼批評做法加深「一股一票」原則的損害。
記者:余秉峰
港股現時容許個人對合資格上市公司持特殊股權,港交所正籌備企業WVR,容許企業也可持特殊股權。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認為,應對企業持有的特殊股權設下更嚴緊的限制,包括特殊股權的投票權相對普通股應為「1股2.5倍」,讓機構及個人投資者有空間制衡相關企業股東;有效期應為5年,如要續期,須由獨立股東做決議,每次續期不超過3年,因新經濟周期短且競爭大;對於持特殊股權的企業,應持有關上市公司30%經濟利益,及在公司上市前參與業務至少三年,以確保相關企業承受公司風險,及對公司有一定貢獻。
不應同時有個人WVR
基金公會還強烈認為,交易所不應容許香港上市公司存在混合型的同股不同權架構,即同時有個人WVR及企業WVR,以防止出現監管漏洞,否則或對投資者造成不公,亦影響投資者了解公司決策。公會批評,港交所對多方面問題交代不清,例如有甚麼標準和尺度等證明上市公司達到「生態圈」要求,如何堵塞有開曼註冊公司使用美國上市豁免許可的漏洞等。公會強調,交易所要加強監管以保障股東權益。
另外,有傳媒取得貝萊德向港交所呈交的意見與資料,指貝萊德反對企業WVR,因這將加深投票權失衡的風險及對「一股一票」原則的損害,由於企業WVR複雜,交易所經監管來降低風險亦很可能失敗。
報道又指,貝萊德批評企業WVR根本「不必要」,因為企業股東持上市公司50%或以上股權就可控股,而大型企業財務資源豐厚,具備條件做到。
專家指港交所勢在必行
新經濟股代表騰訊(700)及阿里巴巴(9988),旗下有多間子公司未在香港上市,騰訊便持有騰訊音樂的特殊股權,並讓騰訊音樂於2018年赴美上市;據悉,全球估值最高的獨角獸企業螞蟻金服,其母公司阿里巴巴亦持特殊股權。
宏高證券投資經理梁杰文認為,相對2014年時,持反對意見一方在今次諮詢期的聲勢相對弱,因為思潮有所轉變,一來目前三間具個人WVR的上市公司中,阿里和美團(3690)股價表現標青,反觀舊經濟股的股價及業績普遍表現遜色,二來具WVR的公司未有壞處浮面。梁續指,港交所需為IPO業務找新增長點,即使業界反感,推行企業WVR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