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聽人說「我特別崇拜×××」的話,我就會說,那是因為你不認識他。如果認識了,可能就不崇拜了。
許多人崇拜偶像,是因為沒有貼身接觸過,見到的都是那人光輝耀眼的一面。但人是立體的,不可能只有你看到的一面。在這一面之外,還有你看不到的另一面。這倒不是說另一面一定不好,而是跟你看到的光輝耀眼的一面比起來,那一面一點都不光輝耀眼,這就將那人切割開來,形成反差。雖然這樣令他立體得更像一個人,卻會令崇拜他的人失望,因為崇拜他的人永遠希望他是神,而不是人。是人就跟自己拉在一條水平線上去了,那還怎麼崇拜呢?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被崇拜得一塌胡塗的人,在自己最親近的人如配偶子女的眼裏卻一塌胡塗的道理。因為在他們眼裏,他只是一個並不特別的普通人,也有缺點和不堪。當這種親人的不屑甚至糾紛傳出去之後,外面的崇拜者心都碎了。「英雄見慣亦常人」,就是因為「見慣」,近距離接觸,看清看楚,崇拜之心便淡了。
可見,人與人之間,不用崇拜,尊重足矣。崇拜盲目,尊重理智,一個人可以受人尊重,已經非常了不起了。若是被崇拜,結果說不定狗血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