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領頭一堆人形物體,分成三行,宣布港府會全力支持港版國安法,場面悲壯。壯的是警務處長,在行政會以及司局長級官員中間,可謂鶴立雞群,是警察城市市長的意思嗎。
悲的,是那些雞,首先,法是人大立的,關你港府什麼事,今後只能做奴才中奴才,政治中立一眨眼已成陳舊歷史,問題是下面骨幹公務員,只要稍為正常,都會瞧不起自己的上司。
有位名不獲經傳的港區人大,發言時慷慨陳詞,自訴苦水說遭到恐怖份子起底,可是他啊,不怕,因為有偉大的祖國在他背後芸芸;肉麻到盡,是會讓人神經麻痺的,在遭到不知名人士起底前,你這位人大,肯定給偉大的中央在背後起底了,不徹查過家宅,能讓你出來歌功頌德?
所以,最悲的是,那堆人形物體,沒原則、沒道德、沒尊嚴,但錢與資產是不缺的。如果他們沒常識,請問問同袍行政會議成員,剛表態支持國安法的任志剛,他說沒影響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是被迫說謊呢,還是真心話。
這些人,在錢錢錢錢方面,跟所有香港鉅富一樣,都是受害者,小巫見大巫,也是一條毛啊。問問港官物業皇張建宗,港人遭遇他可以無動於衷,他旗下房產經此一劫,在消息傳來之際,他心裏有沒有如港人自由般慘遭凌遲?
跟那位有偉大祖國在背後的人大一樣,司局長級官員,哪一位沒在背後被查過家宅之餘,他們一舉一動沒有受嚴密監控?立法之後,四季酒店抓走走資大陸鉅富事件,從此不再神秘;官員如果有足夠教育水平,知道什麼叫物傷其類,這批小巫,又豈容你帶頭走資?走了,又會不會擔心,萬一美國來真的,誰做過巫婆侵害過人權者,資產一律遭凍結?
難怪那個悲壯的記者會啊,匆匆忙忙在晚上召開,一個個人形物體來不及掛上面具,不但像香港再出殯儀式的紙紮公仔,蠟像般的臉色,神情嚴肅眼神則如喪考妣,是為他們治下的港人憂心,抑或在林鄭發言時,實時盤點着自己的損失,答中沒獎。
不犯法就沒事?如果不關乎那四大條天大罪狀,言論自由依然健在?這堆官員,官喔,一個個怕步聶德權的後塵,在半夜比賽搶先表態,率先失去不說謊的自由,是全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集體講大話比賽。
當年以一句:「你講大話」被人發現沒有語言障礙的唐英年,也站在港區人大正中,一字排開歡迎立法,究竟衝着什麼人說的呢?答中沒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