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網民去年11.11發起全港三罷,堵塞各區道路,引發多處警民衝突。其中一名樹仁大學女學生當日清早在將軍澳用雪糕筒和膠圍欄堵路,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昨再提訊,曾被裁判官質疑處事手法不一的控方,終改變主意撤控,女生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
青年打警車判感化
案件早前提堂時,控方拒絕讓女被告鍾佩儀(19歲)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直言,同類案件曾獲控方同意用守行為方式處理,質疑控方處事手法不一,故案件押後至昨日再訊。
鍾原本被控去年11月11日在將軍澳參與非法集結及在非法集結時用黑色襯衣作面罩。控方及後改控她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徐官昨提醒鍾守行為期間不可再干犯任何堵路行為,並下令她支付1,000元堂費。
此外,去年12月9日反修例運動半周年,網民發起「黎明行動」及「大三罷」,其間IVE學生被告尹家碩(20歲)搭車經過馬鞍山時,看見警車感到憤怒,遂下車並用手上的日本木劍擊打泊在路邊的警車,結果當場被捕。裁判官鄧少雄判他接受一年感化令,其間須接受精神康復治療。
案件編號:KTCC1984/19,STCC4403/1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