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並非一般治安問題。但北京、特區政府以及人大政協權貴言詞間顯然將治安和國安混為一談。事實上,香港一直以來都是世界最安全城市,誰令香港人心惶惶,你知我知,天知地知。
只有在戰爭狀態下,才有國家安全的考慮。敢問北京、特區政府以及權貴,中共是否要香港為戰爭作準備?作戰對象是哪個國家?所謂外國勢力是否只局限政府層面?半官方甚至民間組織又算不算是外國勢力?
中共聲稱堅守和平路線。言下之意,就是其他國家惡意威脅中國國家安全;若事實果真如此,中共應該站在道德高地,堂堂正正地將敵國的惡行公告天下。否則,毫無頭緒的香港人,如此這般便被牽涉入一場未有硝煙的戰爭。
刑事案件定罪要講動機和結果,缺一不可。不過,危害國家安全、顛覆政權甚至分裂國土,究竟如何界定具體行為和結果?假如純粹發佈文宣又算不算犯法?在一個黨國政教社企合一的集權國度,所謂政權的涵蓋面究竟又有多闊?
正常立法程序,政府要闡述法律條文中每個具爭議的概念。但按照目前的事態發展推斷,將全國適用條文插入附件三後,香港就算有本地立法亦不會容許任何討論及修訂的空間。
治安和國安是兩件事
再講一次,治安和國安是兩件事。究竟香港現行法律有何不足維護治安之處?自去年夏天,被拉、囚、判、罰者眾,甚至連呼籲、聲援者,政府亦以煽惑之罪名檢控。如是者,白色恐怖早已籠罩香港,何解仍要多此一舉,引入制度大殺傷力武器?
權貴除了將治安和國安混為一談,更荒謬地以強盜邏輯論證支持以附件三模式,循制度後門引入國安法:「若非泛民反對,政府又遲遲不重啟23條立法,北京才失去耐性。」建制權貴強調「香港本有責任就23條自行立法」,反證去年反送中事件及其餘波,根本不是後門國安立法的觸發點。再者,建制派過去一直把持立法會大多數,原則上絕對有足夠票數強行通過任何草案。事實證明,行政霸道加上一個遭閹割的議會,結果只是扼殺本來處理香港管治矛盾的機制。當香港淪落到不能被管治,北京堂而皇之介入;恐怕中南海一干人等一早便準備好這套劇本。
我們上一代為自由和生存來到這個城市。有些人只當這個城市是中轉站,但住下來之後,融入了這個社會,漸漸忘記了最初的目的地,也將香港當做自己的家。到我們這一代,開始意識香港人身份認同,但偏偏在這個時候,中共說要重奪主權。35年前的今天,《中英聯合聲明》生效,正式開始過渡期。當時,中共向全世界承諾主權移交後,香港最少有五十年不變。餘下的都是歷史。
中共或許以為,複製鋼筋水泥高樓大廈就等於建立出一套金融市場機制。事實上,無論是自以為無所不能的中共,抑或歐美各國,都沒有可能建構另一個像香港般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是掙扎求存的精神,也是個移民城市。或許,我們香港人的宿命,最終就是要不斷追逐自由和生存的空間。我們上一代人,已經逃到了天涯海角,到我們這一代已無可退路。願天祐義民,榮光歸香港。
利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