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景生轟等同改《基本法》

陳景生轟等同改《基本法》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繞過香港立法會,自行為《基本法》23條立港版國安法,被批評變相修改《基本法》。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力斥有關做法與《基本法》23條所指、特區政府要就國安問題「自行立法」的要求相違背,直指:「內地一定死都唔認修改咗《基本法》」,又指在內地人員在港執法亦等同「切割」了香港的司法系統。

如切割港司法系統

中共國家副總理韓正連日指北京有關港版國安法的決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下一步立法工作,與香港《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並行不悖、相輔相成。陳景生回覆本報查詢時指,內地有聲音指港版國安法有別於23條,但他直言港版國安法根本是「23條2.0、加辣版」,斥與《基本法》內寫明,香港應自行就23條「自行立法」做法相違。

至於香港法院能否審查國安法合憲性?陳認為,即使香港法院受理,倘若判決與中央意願不符,中央都只會釋法處理,他並質疑由內地人員執法有違香港司法獨立,而即使執法人員由警務處另組人員負責,陳也認為是「形式大於實際」,因相關隊伍料仍由內地直接指揮,直斥做法如同切割香港司法系統,「切割畀你嗰忽就(司法)獨立嘅」。對於有人大代表提倡成立國安法庭處理相關案件,陳亦質疑屆時審訊地是否在香港,即使在香港,法官應以普通法還是大陸法形式判案亦是疑問。
■記者梁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