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駐守壁屋懲教所的懲教署前一級懲教助理,涉三度向探監的囚犯母親索取燒鵝髀,囚犯母親在農曆年初二帶同燒鴨探監。助理昨受審,辯方質疑囚犯母親望助理善待其子故送禮,最終貪平以燒鴨代燒鵝,案件昨開審。
被告尹志亮(55歲)否認訂明人員索取及收受利益兩罪。被告於1982年加入懲教署,案發時為壁屋懲教所探訪組主管,2018年5月遭停職,同年6月退休。
囚犯母親朱妙雲獲免予起訴,她昨出庭作供指兒子2017年起被扣押於壁屋監獄,她每天會帶零食探兒子,被告問她做那個行業,她透露丈夫開燒味店。朱續稱,兒子大約於2017年9月被判監,由此時至2018年年三十晚,即2月15日,有「肥Sir」之稱的被告共索鵝三次,說時都「微微嘴笑」。
被指收燒鴨後道謝
起初她以為被告說笑沒理會,她試過問被告「我畀燒鵝髀你食有冇事㗎?有冇問題?」被告則微笑不答。兩日後即年初三,朱妙雲再探監,由於賣光燒鵝,遂「斬兩盒燒鴨」,將燒鴨放在登記處椅子,並向被告拜年說「恭喜發財」,被告則雙手抱拳道謝「唔該晒」。
辯方指朱說謊,強調被告從沒索鵝,反而朱為求被告善待她的兒子想慰勞他,朱不同意。辯方指朱說「有盒燒鴨請大家食」,同場有一名高級懲教主任,被告向主任說「柳Sir,我會Handle」,然後跟朱說「你唔拎得呢啲嘢嚟㗎,我哋公務員唔要得」,叫朱取回,否則會將燒鴨丟棄;又指朱因燒鴨比燒鵝便宜故帶燒鴨。朱否認有以上對話,僅同意說過「燒鵝本錢大,幾百蚊一隻,只攞一隻兩隻(賣)」。由於「初二做禡」她賣光燒鵝惟有帶燒鴨。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1759/19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