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子8.31事件疑團未解,去年萬聖節有市民在太子一帶示威,一名20歲廚師被捕,被搜出藏有內含八毫升易燃液體的汽油彈及一把鐵鎚。已還押七個月的被告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辯方昨日求情時指,被告與其他年輕人無異,他曾參與合法遊行,只因對行政長官太失望而犯案,望法庭念在被告初犯、年輕、有悔意,以較低的量刑起點考慮判刑。法庭終判他監禁一年。
指犯案因對特首太失望
20歲廚師張晉劻承認去年10月31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工具意圖摧毀財產罪,指他在白楊街藏有一把鎚及一支載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他另承認參與非法集結。
辯方大律師鄒學林指,被告的背景報告正面,顯示他與香港其他年輕人無異,喜歡打機、聽音樂等,沒不良嗜好。報告顯示,被告只因對行政長官太失望而犯案,行為不符被告性格。除了涉案鎚仔,其他物品均是由其他在場人士給他,顯示他並非有預謀犯案。
大狀指家人給予被告無限支持,被告亦承諾不會再犯。被告早前求情稱自知一時衝動,幸事件無人傷亡,對家人需經常從天水圍到西貢探他而感內疚。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被告未滿21歲,在《公安條例》下,判刑選項有限;考慮到辯方早前指被告已還押七個月,如被判入中心則不可扣減刑期,對他構成頗大不公,故判監是唯一選擇。
就非法集結罪、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工具意圖摧毀財產三罪,羅官分別以12個月、18個月及6個月作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至8個月、12個月及4個月,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WKCC4136/19
■記者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