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着執法而不惜犯法的情操 - 林夕

忙着執法而不惜犯法的情操 - 林夕

情操高尚的曼德拉有可能說過:「殺人未遂之後,如果發出聲音是危險的,那就保持沈默逃亡;如果自覺無力着草,那就蜷伏於警署牆角投案。恐怖份子行兇後若能自首,比起受過高深教育的人情操更高尚。」

難怪林鄭肯定曼德拉說過:「教育崩潰足以摧毀一個國家。」

「愛國份子」持刀捅傷三個「恐怖份子」,多麼勇武,不滿意那位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法官判詞,也請聽聽曼德拉極有可能說過的話:「不要嘲諷那些比自己更勇敢的人們。」香港的勇武份子,根據國家的定義,可以跟ISIS、911事件的恐怖份子比肩,又根據葉劉淑儀議員舉例,在橋上擲物。

且再聽聽好像是曼德拉說的:「我們可以卑微如塵土,但不可扭曲如蛆蟲。」所以啊,寧化蟑螂,不作蛆蟲,寧投熊熊烈火,光盡而滅。如果抗爭的「恐怖份子」是「蟑螂」,香港警察就是暴龍,飽受高等教育的港共官員、監警會俱樂部的會員,沒一個敢對暴龍說三道四。

暴龍射盲記者、又疑似強姦通緝犯、再疑似誤殺墮樓學生,暴龍一哥說:「有時候有些同袍執法的確不夠理想。」天啊,暴警一哥自認警暴與理想的距離還差一點點,情操不可以高度計。

前天, 不甘扭曲如蛆蟲,也不服氣被污衊為「蟑螂」的「準恐怖份子」,在打小人的鵝頸橋底跟暴龍對峙時,有受過「警訊」教育的拍下了暴龍缺水,在便利店隨手拿了一樽瓶裝水,邊喝邊回頭喝道:「轉頭」,隨即大大方方走出店門。敢拿敢認,情操堪稱高尚。唐朝李翱肯定說過:「雲在青天水在瓶」,對着be water的流水遊行者,喝光了的水早晚升天成雲,只是青天何在?

大陸諺語說過:「有關係就沒關係」,雖然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C條「不付款而離去罪」。可貴在於負責公關的暴龍在同袍犯法後,代其慷慨解囊付款,沒行公義,卻好憐憫。 暴龍公關更以速龍的速度,澄清持槍取水後,同袍沒有散水,反而肯磅水,不用勞煩法官上庭。

若依法治港,法官大可學林鄭政府說:「我們樂意接受指正,並對若因此引起誤會,表示歉意。」依照中國夢話模式,大不夠,要大大,忙着執法而不惜犯法的情操,比高尚更高,可謂情操與天比高,社會地位更高,聲譽不容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