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282)宣佈,為加強領導以抓住所有商機,集團非執行董事黎智英自昨日起獲調任為執行董事,並留任集團主席。
委任函為期兩年
黎智英現年72歲,為壹傳媒創始人及控股股東。集團指黎智英已訂立為期兩年的委任函,惟須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輪席告退及重選連任,其有權收取每年20萬港元的董事袍金,並將每年作出檢討。黎智英擁有集團1,878,657,165股(71.26%)股份權益。
黎智英被指控於去年參與未經授權的集會,而違反公安條例;其亦被指控於2017年6月4日的一個活動中恐嚇一名記者,違反刑事罪行條例。部份案件已開始審理。集團指,該等指控與集團無關,董事會相信不會對營運及財務狀況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昨日壹傳媒股價下跌,尾市跌幅收窄,收報0.108元,成交額99萬,市值2.85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