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意見 持BNO可享居英權 保守黨員促內政大臣即援港人

最新法律意見 持BNO可享居英權 
保守黨員促內政大臣即援港人

北京在香港強推國安法,令要求英國盡殖民地前宗主國道義責任、給予港人居英權的呼聲再次高漲。過去英國政府拒絕給所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持有人居英權,一大理據是指此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諒解備忘錄,但英國執政保守黨一批議員取得的最新法律意見指這一點不構成法律障礙,議員要求政府至少發聲明明確承認這一點,令頒居英權決定成純粹的政治和外交選擇。

英國首相約翰遜(左圖)據報早前決定若北京進一步打壓香港,會向港人提供庇護,但未清楚是否只限於BNO(右圖)持有人。

1984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時,英方同時給中方的諒解備忘錄中,指會向1997年7月1日移交主權前出生的港人創建新的國民身份類別(BNO),但沒有居英權。英國政府一直以來,包括去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後,均以法律責任為由,拒向BNO持有人提供居英權。

聯合聲明無提及BNO地位

以西利(Bob Seely)和艾哈邁德汗(Imran Ahmad Khan)為首的一批保守黨國會議員,最近取得國籍法專家、御用大律師弗蘭斯曼(Laurie Fransman)的法律意見,他指聯合聲明並無提及BNO地位問題,中方亦從未簽署或同意備忘錄,對英國的國內事務沒有永久約束力。

弗蘭斯曼又指出,英國的國籍法自聯合聲明簽署後已持續演化,擴大承認了不同類別國民的居留權,包括部份BNO持有人,讓他們有權登記申請居留,「明顯英國政府認為此舉並不受備忘錄禁止」。

英國內政部官員之前在BNO問題多次引用前檢察總長高仕文(Peter Goldsmith)2008年有關公民權的報告,但高仕文2月已去信內政大臣彭黛玲(Priti Patel),要求政府不要再引用他,稱他在報告指「給BNO持有人居英權或有違備忘錄」,只是引述外交部看法,他個人認為備忘錄不構成障礙。

西利和艾哈邁德汗在新的法律意見支持下,去信彭黛玲要求給BNO持有人居英權,指「有見香港形勢惡化,法治不斷被侵蝕,我們認為政府應檢討對BNO護照的立場」;又指「BNO護照一直是妥協產物,視乎主權移交安排對權利保證的落實情況。引入國安立法意味那安排基本上已死,因此有清晰的法律和實際理據去重新檢視這問題」。

約翰遜或向港人提供庇護

西利又向《衞報》表示:「如果其他國家早於英國向BNO港人打開懷抱,我國聲譽必蒙污。」

香港有31.5萬人持有BNO護照,有權在英國逗留半年,但不能自動有權在英國工作和取得完整公民資格。英國《星期日快報》指首相約翰遜今年早前決定若北京進一步打壓香港,會向港人提供庇護,但未清楚是否只限於BNO持有人。

英國《衞報》

日前有人持港英旗及美國旗上街,反對北京強推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