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警手踭壓斷被告肋骨

辯方:警手踭壓斷被告肋骨

【襲警案】
【本報訊】去年11.10「八區開花」,有餐廳男經理涉在又一城協助疑犯逃脫,被指連環襲五警。警方及後申手令到經理住所搜查,其間涉與經理胞姊爭執,報稱遭對方咬傷手臂及踢傷。胞姊昨否認兩項襲警罪受審。辯方在庭上道出另一版本,指警長起初無表明身份,且態度惡劣,不但推跌被告,手踭壓斷被告肋骨,手臂更壓住被告口鼻。

控罪指被告韋秋盈(41歲)於去年11月29日在九龍灣太平洋貿易中心大堂,兩襲偵緝警署警長盧嘉昇(圖)。

手臂壓口鼻致呼吸困難

證供顯示,警方未持手令及押解男經理返住所搜查前,已率先派員到場監視,截查可疑人士。盧稱於電梯大堂截停被告,表明「我係警察,你企喺度」;惟對方大吵大鬧,不斷謂「咩警察呀」,並企圖離開。盧張手攔阻,雙方糾纏間失平衡倒地,被告不斷腳踢他,站立後更咬了他手臂一下。

惟辯方盤問時向盧指出,盧不但無表明身份,更用粗口喝令被告「唔准走」,當被告欲離開,盧推被告手臂和心口,令被告跌倒,頭撞鐵閘發出巨響。但盧不同意。辯方再指,盧上半身壓住被告,手踭頂着她心口並壓斷其肋骨,前臂壓住被告口鼻,被告呼吸困難,故咬了被告手臂一下。盧亦不同意。

辯方續指,盧從沒有在口供紙或向醫生透露腳被踢傷,因他無法肯定被告倒地亂踢時是否有心施襲;盧承認沒投訴腳傷。辯方指被告被捕後呼吸困難要求送院,惟有警員稱需入單位搜查後再處理。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TCC2076/1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