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騎士撞傷途人 揭行車證過期

鐵騎士撞傷途人 揭行車證過期

【本報訊】外籍男子昨早駕駛電單車,於灣仔撞倒女途人,女傷者送院搶救,現情況危殆。到場警員揭發其行車證過期兩個月,司機涉嫌駕駛時無有效行車證,並向司機發出定額罰款告票。

傷者飛彈七米 送院命危


昨早上9時許,外籍男子(33歲)駕駛1,000cc大馬力型號電單車,沿皇后大道東往北角駛至近太古廣場3座對開時,撞倒一名路過、姓郭(46歲)女子,女傷者隨即飛彈約七米墮地,頭破血流,昏迷不醒。

救護員到場後將她送往瑪麗醫院治理,情況危殆。鐵騎士手腳受傷送律敦治醫院,現場遺下一灘血迹。由於現場並非行人過路處,事故原因有待調查。

警員調查期間,揭發電單車行車證已過期兩個月,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行車證,遭警方票控。

保險業指,法例規定車主必須為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就車禍涉及人命傷亡,保險公司必須賠償予車禍受害人。

法例同時規定,車輛在道路上行駛,司機必須持有效駕駛執照,車輛亦必須具有效車輛牌照(行車證),保險公司其後會追討車主及司機責任,承擔相關款項。
■記者周鴻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