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情大火奪去陳太幼子明仔性命,亦令她嘗到人間冷暖,事後翠珊園住客自發籌款,為明仔頭七當日做法事打齋,令她深感安慰;不過與此同時,原有居所嚴重焚毀無法再住,她另覓新居之際,竟在火災後第10日收到舊居業主「珉馨提示」,請她準時交租,以及賠償全屋損失,陳太頓感不知所措:「佢連全屋窗簾都要我賠畀佢」。
金器現金不翼而飛
陳太一家五口去年11月起租住翠珊園一個低層單位,但一家跟鄰居關係甚好,陳太出院後回家發現存放家中的4萬多元積蓄及結婚戒指和金器等財物不翼而飛,令失業的她徬徨無助,不過連日來街坊鄰居送上慰問,令她暖在心頭,她說若非當日街坊拯救,「可能大仔都去咗陪細仔。」另外本月初有街坊籌款為明仔打齋超渡,陳太感激不盡,有份夾錢的住戶都說不足掛齒,只希望她盡快走出陰霾。
不過業主亦通知她租約未完,要準時交租,並列出部份電器賠償清單,她向記者展示業主發出的短訊,需要賠償物品包括三部冷氣機、熱水爐、抽氣扇、雙頭煮食爐、抽油煙機等家庭電器,甚至全屋於火警中焚毀的窗簾亦在賠償之列,「佢話合約都有寫明一定要賠……佢問仲有幾個月合約係咪應該我賠畀佢,佢話大家都唔想,佢都會損失好多錢。」陳太坦言無力負擔,不知怎樣處理。
■記者金敏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