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08年還未登上國家主席之位的習近平,已親自在港發表「三權合作」論。今次港版國安法就提到,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也有份「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認為,港版國安法正配合習的「三權合作」論及內地「不破不立」思維。有民主派議員就認為,北京此舉顯然是向司法機關施壓、逼其執行國安工作。
港版國安法不單止讓內地國安機構進場,更列明香港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體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而縱觀整個港版國安法草案,只有這一句提及香港司法機關。
「三權合作」取代司法獨立
司法機關也被扯到國安問題,會否令香港失去司法獨立?劉銳紹說:「佢(中共)唔怕你咁諗,亦都想你咁諗」,因為內地的說法是「司法也要為政治服務」,正如習的「三權合作」論、「七不講」中包括的「司法獨立不要講」,都在在顯示出習的概念。
劉銳紹表示,港版國安法之所以牽涉到司法機構,是因為中共信奉「不破不立」,不過中共忽略的是「破咗之後唔識得建立返」,情況猶如「要捉蛇蟲鼠蟻,但係拆爛間屋嚟捉。」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中共政權在不同的範疇都肆意干預,由考試內容到立法會內會,「你覺得佢(中共)唔會干預司法機構咩?相信有常識的人都會知道答案。」他重申,若然中央政府打算將國安法直接在港頒佈,「一國兩制、法治已經死,依個係無可置疑嘅後果」。
■記者呂浩然、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