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結束一黨專政」 賀「蔡英文就職」 遊行 抗爭 公民權利也是罪

叫「結束一黨專政」 賀「蔡英文就職」 
遊行 抗爭 公民權利也是罪

【國安惡法】
電影《十年.本地蛋》裏,小店連售賣「本地蛋」也被紅衞兵扣帽子誣陷為主張港獨。劇情荒謬,但並不比現實令人窒息。昨日公佈的國安法草案,表示要在香港另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及「外國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罪名。觀乎中共過去數十年針對異見人士羅織罪狀的習慣,香港人一直以來視為行使公民權利的種種抗爭活動,勢必一一成為罪行。

可以想見,當國安法在香港實施之後,6月4日在維園舉燭大叫「結束一黨專政」,隨時牴觸「顛覆國家政權」罪,就連在連儂牆輕輕貼上「祝賀台灣總統蔡英文就職」也恐怕犯上「分裂國家」罪。

支聯會的「結束一黨專政」口號隨時牴觸顛覆國家政權罪。

國安法可能罪名

【分裂國家】

內地案例:維吾爾裔學者伊力哈木.土赫提(Ilham Tohti)2014年9月被新疆烏魯木齊人民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判處無期徒刑;伊力哈木長期關注新疆人自治情況及推動維吾爾族文化,並創辦「維吾爾在線(Uyghur Online)」網站為維族人發聲,部份內容以「東突厥斯坦」代替「新疆」,被認為支持疆獨、分裂國家

日後在港可能犯法行為:舉龍獅旗、持有港獨主張物品、舉辦推動粵語、繁體字等本土文化的活動

曾有撐粵語團體反對普教中,日後或成分裂國家罪行。

【顛覆國家政權】

內地案例:「天安門廣場四君子」之一劉曉波因撰寫《零八憲章》,2009年12月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有期徒刑11年;《零八憲章》提出自由、平等、人權、民主、共和及憲政等六大理念,並提出19點具體主張

日後在港可能犯法行為:塗污中聯辦外牆及國徽、六四集會上高呼「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在facebook發帖寫上「天滅中共」

【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內地案例:2014年3月昆明火車站發生新疆武裝分子斬人恐襲案,十多名持刀蒙面人士衝進昆明火車站廣場「見人就斬」,事件造成上百人死傷

日後在港可能犯法行為:「裝修」藍店、投擲汽油彈、破壞公共設施

示威者在公共設施交通燈貼文宣或將上升至「恐怖活動」。

【外國及境外勢力干預特區事務活動】

內地案例:伯利茲籍男子李亨利(Lee Henley Hu Xiang)今年4月被廣州市國家安全局以「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起訴;內媒指李於中國居住經商,為「在美敵對分子」提供大量資金,勾結境外反華勢力插手香港事務

日後在港可能犯法行為:與外國組織開會、與外國國會議員會面、政界人士到外國游說、學術組織或民間團體接受境外人士捐款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支聯會主席李卓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