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公園撥款申請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在民情洶湧下,邱騰華指會為海洋公園制訂新定位,脫離主題公園的發展模式,突出教育保育及消閒度假。不過,邱騰華的說法沒有新意,更加令到筆者質疑政府檢討海洋公園未來發展的背後動機。
根據邱騰華的說法,由於現時《海洋公園公司條例》下海洋公園的職能只限於「公眾康樂及教育」,因此有必要檢討《條例》,修改公園的職能,以增加公園的營運彈性。不過,海洋公園自2005年推出「重新發展計劃」,並且於2013年落實於公園旁興建酒店後,其實已經一直專注發展以吸引旅客為主的項目。就算筆者曾多番質疑海洋公園的發展已經違反《條例》,但政府多次否認。既然政府堅持公園現時的職能已經容許公園提供吸引旅客措施,政府又何須多此一舉,檢討海洋公園的職能及相關《條例》﹖
政府要偷走屬於港人的公園
政府堅持修例,顯然是要讓海洋公園繼續成為旅遊景點,就算公園脫離主題公園發展模式,但發展消閒度假設施仍然需要大量資本投入;要吸引旅客,亦都需要持續更新旅遊配套設施,公園仍未能擺脫不斷資本投入、需要政府不斷注資的財務困局。
政府要修訂海洋公園的職能,實質是要正式改變公園「公眾康樂及教育」的定位;而海洋公園今天面對的財務困境,只會不斷重演。
海洋公園撥款的另一個問題在於檢討公園的土地運用及規模。如果海洋公園的法定職能不變,批地條款自然不需要改動。就算政府要發展周邊土地,亦只需要讓周邊土地配合公園發展需要,而非檢討公園的土地用途。現時政府堅持檢討海洋公園的用地模式和規模,其實意味海洋公園未來發展的內容必然與過去發展內容有所出入,再次印證政府不死心,繼續要求將海洋公園發展為旅遊項目。
再觀乎邱騰華的言論,政府項莊舞劍、意在沛公,有意將海洋公園入口及黃竹坑港鐵站發展為「明日黃竹坑」,偷走屬於香港人的公共空間。
筆者強調,假如撥款獲得通過,政府為海洋公園提供的資金已經接近100億元。假如政府勉強要求海洋公園償還100億元,只是強人所難。因此,政府應該回頭是岸,將撥款變成注資,回購公園,宣佈海洋公園定位為市政公園。一方面既能保留香港人的集體回憶,另一方面為南區以至香港島提供一個91公頃的大型市政公園,彌補現時規劃上南區欠缺公共空間的缺失。
假如政府願意將海洋公園重新定位為類似維園的市政公園,就可以重新調整設施的更新步伐、設施類型、以至不同的收費及營運模式。屆時,海洋公園既可重回「香港人的公園」角色,亦可避免海洋公園過度投資,債台高築。
胡志偉
民主黨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