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塗鴉 學生冀盡快結案離港

警總塗鴉 學生冀盡快結案離港

【本報訊】大專生在去年6月21日市民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當晚,在警總外牆寫上「condom」,諷刺警察被用完即棄,事後被捕。學生早前承認刑毀,案件原定昨判刑。庭上透露,被告不願接受感化,更表明打算處理好所有事情後離港。惟裁判官指即使被告對香港失望,打算離開,也應先接受輔導,否則只會影響他人,又明言「好唔想判純粹懲罰性或阻嚇性刑罰」,決定為他索取進一步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辯方坦言被告王愷銘(19歲)的報告內容不理想,透露他因本案及社會問題而感壓力大,一度要透過吸毒減壓及麻醉自己。感化官雖建議被告接受感化及輔導,惟被告希望在案件結束後離港。辯方指被告仍須一段時間方可解決其他問題,亦認為他「以為走咗就解決到所有問題」想法不妥。

去年6.21逾萬人包圍警總,促時任警務處長盧偉聰下台。資料圖片

官不希望判阻嚇性刑罰

裁判官何俊堯指,報告反映被告吸毒情況轉差,質疑他能否只靠自己便可遠離毒品。何官續指,被告有自己想法,亦多才多藝,即使打算離港,若「價值觀未準備好,點去人哋地方?」何官強調被告應接受輔導,獲灌輸正確價值觀後才離開,又指感化令並非限制其自由,而是在適當時候指引他。

辯方向何官確認,被告近期已沒吸毒,亦願意接受社服令。惟何官認為即使如此,被告仍須聽從感化官指示,如有需要也要參與更生課程或活動;如被告接受感化,感化官可詳細留意其吸毒問題及工作情況,對他幫助更大。

何官謂不想判被告阻嚇性刑罰,但若他不想清楚並珍惜機會,無論法庭多不情願也別無選擇,望他好自為之。被告續保釋至6月10日,其間須提供尿液樣本。

案件編號:ESCC654/20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