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四日《蘋果日報》報道:黑警處長鄧炳強任高級助理署長期間,曾租豪宅居住,而豪宅「天臺有違法建築物,二零一七年初屋宇署已向業主發清拆令,惟鄧炳強一直視若無睹,繼續享用四百平方英尺非法豪華天臺,二零一九年才遷出」。黑警隨即發表新聞稿說:「報道與事實不符,警方對此失實報道深以為憾。」
但請看黑警所言「事實」:「鄧炳強二零一六年租住該物業,二零一七年獲屋宇署通知,謂天臺有違法建築物,須即時清拆。鄧炳強隨即通知業主,着其處理,惟業主一直沒有清拆。鄧炳強二零一九年六月遷出。」是黑警所述,與《蘋果》大致相同,怎麼說《蘋果》報道「與事實不符」?黑警上月在網上發表一幅彩圖,題為「真相與謊言只在一念之間」,意思是事實由在朝派陳述即「真相」,由民主派陳述即「假新聞」,難怪《蘋果》所言事實都變成「失實」。
當然,《蘋果》說的「鄧炳強一直視若無睹」,黑警改為「鄧炳強隨即通知業主,着其處理」。但其後業主若無其事,鄧炳強也若無其事,如是兩年多。然則《蘋果》說他對非法建築物與清拆令「一直視若無睹」,不算誣衊吧,何況他據說還是負責「執法」的高級「警務人員」。而鄧炳強既然那麼理直氣壯,五月五日立法會上,怎麼不得不承認:「我遷出該物業是遲了一些,當時事情可以處理得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