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舞台設計師涉於示威活動中企圖向警員投擲汽油彈,並涉於另一場合在「連儂牆」襲擊一名摘去其頭套的男子。他早前表態認罪,還柙待下月中進行求情判刑程序。被告希望短期保釋回家,昨日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法官李運騰批准被告擔保外出,容許他到醫院陪伴病母,但其他時間不得離開居所,並須提供合共20萬元的現金及人事擔保。聽到保釋申請獲批准後,已經羈押七個月的被告不禁流下眼淚。
除探病外禁離住所
被告姚少康(23歲)被控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前者指他去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管有兩支汽油彈,後者指他去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東九龍文化中心地盤外襲擊尹廣培。案件下月15日在區域法院正式答辯,辯方將會求情,或會即日判刑。
被告須交出10萬元保釋金,不准離港,要交出旅遊證件,其父親以10萬元作人事擔保。除了可每天到醫院一小時陪伴母親,以及每日向警署報到外,被告不可離開報住居所。
案件編號:HCCP626、627/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