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日之後 - 曾志豪

仇日之後 - 曾志豪

歷史究竟可不可以討論「利多於弊」?歷史是否可以分階段區隔看待呢?

DSE事件,港共政權說不可以,凡講到「日本和中國的關係」,就只有一種關係,便是國仇家恨、侵略者和被害者的關係。

但歷史其實可以斬件上碟的,共產黨也很愛這種史觀。譬如毛澤東。一般人想起「毛澤東和中國的關係」,都會想起「十年文革」。所以如果你問,毛澤東對中國的關係,是利多於弊,你同意嗎?

如果你說,毛澤東發動文革害死了全中國,那只是「部分毛澤東」。歷史家唐德剛這樣總結﹕開國有功、建國有過、文革有罪。有人這樣戲謔毛澤東的歷史年份:如果死於1956年,便是中國的列寧;如死於1966年,還可以是中國的史太林。可惜他死於1976年,他就只能做中國的毛澤東。

毛主席的功過是可以按年劃分界定,不能一提他老人家便單單想到「十年文革」。同樣,當我們說「中日關係」,侵略固然是很重要的部份,但也可以有其他的空間,不一定只能去到「日本侵華」。所以1900-1945年的中日關係,並不等於「日本侵華」。記住了,歷史可以斬件分時期分階段研究的。

當港共政權要污名化這條試題,便只能在對日關係上大做文章,便只能掀起仇日侵略、不能美化不能忘記侵略戰爭云云。我們想一想,煽動起香港人憎恨日本、仇視日本,然後呢?新「當選」內委會主席的李慧琼,仍然會去日本賞櫻花吧?港共政權擦鞋仔仍然每年至少去日本幾次,香港考生即使被迫認同「日本侵華不能討論只有弊沒有利」,也不會改變他們渴望到日本玩樂的衝動。即是說,煽動香港人仇日的情緒,並不能令香港討厭日本,更何況中國人對日本的愛恨,是要由官方批准審核的。官方可以批准上海和橫濱建成友好城市,也能放任國民上街抵制日貨。可以要你不忘日本侵華國恥,卻不會代慰安婦出頭向日本追討賠償,也不會保護民間保釣號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