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案 官拒即時記錄警暴 大狀揭被告戰俘式跪天光

理大暴動案 官拒即時記錄警暴 
大狀揭被告戰俘式跪天光

【濫用私刑】
【本報訊】警方去年11月圍堵理大,油尖旺大批市民上街欲營救抗爭者,再有15人被控暴動罪,昨午提堂,當中包括教師、YouTuber及四名學生。有大狀在庭上投訴被告遭警察毆打,要求法庭記錄在案,但未詳述受傷情形已遭主任裁判官錢禮叫停,稱待下次處理。多名大律師後向傳媒揭露,多人在警署內被當成戰俘對待,以索帶反綁雙手,通宵露天跪地面壁,幾近「跪天光」,有人暈倒需召救護車送院。
記者:伍嘉豪

其中一名被告易卓邦昨出庭應訊。王子俊攝

東區法院昨完成聆訊後,至少三名大狀告訴傳媒,由於錢禮不允許今次在庭上處理警暴,惟有改向傳媒披露。有被告據稱是俗稱「FA」的現場急救員,被捕時正往辦工室上班,沒戴防毒面具。他被帶返尖沙嘴警署後,與十多人被要求在露天停車場面壁下跪,雙手反綁索帶,禁止飲水、進食、上廁所、見律師,有人「吱吱斟」低聲閒聊亦遭警員痛罵。各人跪地約四小時至接近清晨,至有人暈倒後,警方才陸續「解禁」讓眾人見律師。

被告遭警毆無送院

另外兩名大狀庭外稱,有被告在警署內遭警員用警棍打手腳,因無瘀傷而沒被送院;另一人被制服及被捕期間被打頭及臉,觀乎傷勢「唔似係冇武器咁造成」。大狀表示在庭上說出警暴情況,只是想法庭記錄在案。

15名被告為廚師郭俊明(23歲)、女學生張永尚(19歲)、女學生林阡晴(23歲)、黃姓學生(16歲)、無業羅煒棟(31歲)、教師姚俊暉(34歲)、學生廖康良(20歲)、經理李屏樂(61歲)、商人易卓邦(26歲)、無業李家維(24歲)、清潔工朱偉雄(42歲)、丁培基(26歲)、潘永杰(20歲,無報稱職業)、侍應蔡潤庭(24歲)、運輸工區海峰(21歲)。

各人共同被控11月18日在佐敦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李屏樂另涉在逸東酒店外管有能發射雷射光束裝置,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郭、姚、廖、區另面對管有非法用途工具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涉藏膠索帶、鎚仔及金屬索帶。

控方指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本案交由區域法院處理。各被告繼續保釋至8月17日再訊,須宵禁及每星期報到,易卓邦等三人因有文件證明須通宵工作,獲豁免宵禁。
案件編號:ESCC857/20

錢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