孖仔監七周 官:癌父非求情因素

孖仔監七周 官:癌父非求情因素

【毀輕鐵設施】
【本報訊】一對年輕孖仔早前承認去年反修例運動期間,破壞輕鐵天水圍濕地公園站內設施,押後至昨天判刑。辯方透露,逾23萬元的賠償已耗盡一家所有積蓄,兩兄弟的父親除了鼻咽癌再復發外,上周剛確診淋巴癌末期,相信在世時間不長,望法庭可以實現兩兒探望爸爸的心願,判處社會服務令。惟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指,兩被告父親的身體情況及判刑對家中的影響,不構成判緩刑因素,終判囚七星期。

家人交23萬本票賠償

被告為報稱攝影師的梁浩朗及知專設計學院學生梁梓朗(均為21歲),各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們於去年9月7日與他人損壞港鐵財產。

控方指,被告家人昨在開庭前已交出一張逾23.1萬元的本票,作為對港鐵的賠償。孖仔的母親在庭外被問到賠償金額是否令家中負擔很重時,她只說:「得㗎啦,我哋搞得掂。」

辯方大律師陳偉彥昨進一步求情指,兩名被告均有脊柱側彎,次被告更因骨枯而行動不便,報告亦顯示兩人不適合接受勞教;社會服務令報告則內容正面,顯示兩人有悔意。大狀並透露,賠償金已耗盡一家所有積蓄。大狀續指,兩被告父親上周剛確診罹患淋巴癌末期,望法庭可還二人探望父親的心願,判處社會服務令。辯方早前稱,兩被告最近雙雙出現異常出血情況,正排期檢查是否患癌。

張官判刑時直指案情嚴重,屬有預謀及多人犯案,非衝動行為,破壞輕鐵對市民造成不便,認為判監是唯一合適選擇。張官又指,病重父親的身體情況及判刑對家中的影響,非有效求情因素。
案件編號:TMCC1821/19
■記者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