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警虐老案新進展(上) - 高慧然

三警虐老案新進展(上) - 高慧然

大家還記得「三警虐老案」嗎?

去年六月,北區醫院獨立病房內的閉路電視攝下一段令人難以置信的視頻:一名涉嫌襲警被捕的62歲男疑犯,被綁住手腳躺在病牀上,兩名軍裝警及一名便衣警分站病牀側邊及牀頭位置,其中兩名軍裝警涉嫌對疑犯連環施虐,包括掌摑疑犯面部、強光射疑犯眼睛、拗疑犯手指、拳打疑犯下體,甚至用警棍戳疑犯下體及肛門等,施虐時間長達28分鐘。畫面之殘暴,在一年前,超乎絕大多數香港人想像。

在一般人認知中,警察與罪犯當然誓不兩立,但警察的職責是緝拿疑犯,把他們送上法庭,由法庭裁決疑犯是否真正的罪犯,若是,則由法律懲罰他們。

警察在捉拿疑犯過程中,若引起衝突,甚至與疑犯產生肢體衝突,在一年前,我們也相信警察會公正處理與疑犯的關係,而不至於向疑犯行使私刑。

事實令大多數香港人跌碎眼睛,原來,警察是會記私仇的。原來,警察是會向疑犯施虐的。最大的問題是警察實施私刑的方式:不是趁疑犯清醒時,單對單隻揪,而是趁疑犯不省人事被綁在病牀上,毫無還架之力時,向疑犯施虐。要多麼無恥,才可以做到?

更令人髮指的,是施虐的方式:掌摑、強光射眼、拗手指、打下體、警棍戳下體及肛門……分明是變態性凌虐。

一個62歲的老男人,昏睡病牀,尚且被如此對待,其他年齡及性別的人士呢?發生在去年六月之後的被捕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