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委會聆訊】
【本報訊】審計報告早前揭發港府管理及審批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多項不足,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召開公開聆訊。帳委會副主席梁繼昌就港府管理基金問題上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獲批資助的申請人未按要求,遲交活動報告及經審核帳目,當局未能有效執行罰款機制,又質疑個別申請者獲批的預算資助款,與實際金額過高。
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指出,按照申請資助要求,申請者須於四個月內提交活動報告,並於六個月內交核數報告。局方會催促及警告遲交者,亦曾執行扣減1%資助金額的罰款機制。但他強調,個別運動賽事涉及規模大,申請者亦需向贊助商收集資料,部份情況職員會酌情彈性處理。
資助運動員「預鬆啲」
康文署署長劉明光指出,該署曾就一宗遲交個案罰款,涉及款項若四萬元。梁繼昌質疑,當局既然已設立罰款機制,但未完全跟從規定罰款,令人質疑當局執行程序是「是但執」,促當局索性修訂提交報告時限。
資助運動員備戰賽事亦惹議員關注,徐英偉解釋,基金理念是鼓勵有潛質的運動員,有更多機會到海外訓練及參賽,希望累積經驗,為日後正式賽事有更好準備。運動員要為大型賽事定目標亦有困難,例如參加全運會,運動員在申請資助階段,賽事未抽籤,難以具體評估激烈程度,申請資助時會「預鬆啲」導致與實際支出有差異。
至於申請者遲退還餘款問題,審計報告發現有同一申請者,在2017至2019年間八度遲退還餘款,但仍持續獲批資助,遭多名議員質疑當局監管不力。體育專員楊德強指,當局有定期頻密地追收退款,但承認即使同一申請人屢追屢勸,仍欠積極回應,現有指引下未有罰則。徐英偉表示,沒有罰則情況不理想,當局檢視機制改善,同意考慮加入罰則。
■記者鄭啟源